5月14日,济宁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,解读《济宁市地名管理办法》、《济宁市城市道路命名导则》。
《济宁市地名管理办法》主要围绕地名类别、管理原则、命名更名程序、标准地名使用、地名标志设置、地名文化保护明确管理规定。
济宁市民政局副局长、二级调研员王玉磊:“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、更名、使用、标志设置、文化保护及其相关活动都纳入管理范围。明确命名更名原则、审批权限和程序、备案、公告等。明确市、县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地名文化的挖掘、研究和传承,制定保护名录,做好地名档案管理工作。”
《济宁市城市道路命名导则》分别对制定依据、适用范围、部门职责、道路命名要求、道路专名与通名命名规则、道路命名程序进行了规定。
济宁市民政局副局长、二级调研员王玉磊:“在符合地名命名基本原则的基础上,结合我市实际,强化了济宁市都市区内快速路、主干路,市辖区、市管功能区的城市道路命名的统筹,不得重名,并避免同音。道路命名程序,强化了民政、住建、交通运输、水务等部门间的协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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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6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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